他们混合了流民、游牧部落、对战利品的追逐和宗教狂热等多种元素,一般认为奥斯曼人是一个生长于边疆社会的、混杂的“劫掠集团”,最终从一个边疆地区的公国发展为一个规模巨大的中东帝国。

奥斯曼集团的核心,是有着内陆亚洲游牧社会背景的、讲突厥语族语言的奥斯曼家族,信奉伊斯兰教。

研究奥斯曼帝国史的著名专家哈里勒·伊纳尔哲克(Halil İnalcık)打过一个比方,说奥斯曼帝国就像一把伞,伞下面罩着一群有着不同文化传统的族群以及次级政治体。奥斯曼帝国作为一把伞,苏丹就是这个伞的顶尖,维系帝国需要的就是对苏丹的效忠。这个帝国是建立在多族群、多文化、多宗教的基础上的。理想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建立在“一族一国”基础上的,但实际上当然很难完全做到。奥斯曼帝国的文化和族群是多元的,在传统的技术条件下,就跟其他很多规模较大的政治体一样,很多时候它都要通过“间接统治”来维持运转。

既然奥斯曼帝国大部分时间里都统治着大量的非穆斯林人口,那么,他们总需要想一些办法来汲取非穆斯林的人力资源。他们有一个饱受争议的制度——“德武舍迈”(devşirme,本义为“征召”),简单来说就是从基督徒的边远农村征召主要是 10 岁到 15 岁左右的男孩。这些人被送到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大部分成为禁卫军的一员,极少数出类拔萃者,经过严格且长期的教育,最终会成为帝国大员(统治精英),当然他们都皈依伊斯兰教了。“德武舍迈”就是所谓的“奴官制”,有时也被称为“血税”(blood tax)

此外,在奥斯曼帝国的后宫里面,有大量奴隶出身的甚至是从奴隶市场购买来的不同民族的女性(主要是白人)。到后来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其实是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婚姻的,他们的后宫有大量的女性,可以说都是他们的生育工具。

「战争造就国家」命题

奥斯曼主义倾向的改革之所以没有挽救帝国,究其原因主要是民族主义的发展以及外部列强的干涉。在构建一个新型的、基于平等公民权的现代主权国家的努力失败后,奥斯曼帝国最终被内部的民族主义严重削弱,它以往统治的领土上出现了一系列的民族国家。希腊在 19 世纪上半叶率先独立,后来巴尔干地区的不同基督教民族在帝国解体前都陆陆续续获得了自治或者独立的地位。

在奥斯曼帝国解体的过程中,不光是西方列强,实际上是所有原先属于帝国的民族最终都抛弃了奥斯曼帝国。土耳其人可能是其中的最后一批,他们最终也抛弃了奥斯曼帝国,所以,才会出现后文我们将提到的土耳其民族主义者对待帝国的那样一种认知和态度,而当代所谓“新奥斯曼主义”(neo-Ottomanism)则是与此相对的另一种心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