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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现代国家建立之初,其政治合法性的来源是多元的。但普遍来看,革命(反帝、反殖)与改革(发展、进步)是其主要来源。这在凯末尔的土耳其、纳赛尔的埃及、礼萨汗的伊朗是非常明显的。虽然这些国家在当时都属于威权主义政治,但其统治的合法性是牢固的。但随着主权的巩固、卡里斯马式人物的去世以及改革带来的经济——社会大发展,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也将随之位移,以往的革命和改革意识形态将逐渐成为过时的东西,新一代公民关注的更多的是民生、权利、价值和尊严的问题。一个威权主义的政权能否通过进行有效的变革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是其政治合法性面临的最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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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沙特和伊朗这样典型的神权国家而言,其政治合法性主要是建立在伊斯兰教法基础上。但沙特和伊朗又差别很大。沙特更像是一种传统型统治,它的合法地位来自伊斯兰教以及王位的世代相袭。现代沙特王国没有成文的宪法和立法机构,伊斯兰教法是法律的依据,甚至国王的废立与继承也遵循古老的伊斯兰传统——舒拉(Shura,协商),王国所推行的每一项政策,往往都要从伊斯兰教的经典中找依据。对伊朗而言,抛开其神权特征,其表面上则更像一个现代的西式民主共和国,有着非常复杂的权力制衡机制与选举制度。对教权国家最大的挑战来自西方的所谓“现代性”,即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西式自由民主制度、公民社会传统及相关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