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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四川阆中市把公办学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资公司未来 30 年的食堂食材配送,当作特许经营权卖了;都江堰卖了 500 个货运汽车在城区里的行驶权;乐山把乐山大佛景区摆摊、观光车 30 年经营权,一次性拍了 17 亿;贵州榕江县卖了殡仪馆 20 年经营权;河北香河县、四川什邡市、重庆南川区等地,陆续出让区域范围内的停车位特许经营权,时长 28-30 年;贵州习水县 5068 项广告载体的 20 年特许经营权拍出 1.16 亿元;石家庄以 1.89 亿天价拍出了 10 万辆共享单车 3 年的特许经营权。
什么是「政府特许经营」
“政府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投标方式依法授权中国境内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该类特许经营涉及我国境内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哪些公共资源不应该拍卖
公共设施本身就是百姓纳税修建,再收取使用费用就是二次收费。只有那些使用频次、人数差别较大的公共资源,为了避免资源浪费以及少部分滥用全体人民的出资的公共资源,才能收费。例如高速公路。像城市街道这种每天每人都在使用就不应该收费。
导致的问题
公共资源收费本身就是二次收费,相当于变相加税会加重经济负担,阻碍经济发展。其次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的拍卖本质上是拍卖一种保护权。企业花钱购买,政府就对企业负有义务,经营和权力相结合,就会产生乱收费、服务质量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这都是对营商环境竭泽而渔,会加速一个城市的衰落。
背后的真问题
地方政府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初衷之一,是为了将未来的资金流变现缓解财政压力。但不少地方政府借此通过城投公司等投融资平台企业开展融资,反而衍生出地方债务风险。
企业往往通过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但是经营权本身即是一个城市二三十年的未来,未来的收益能力就是一个很不确定的东西,所以这样的贷款有着很大风险。
事实上,银行深知这背后的风险,但对于当地的银行从业人员来说,发放贷款的风险远低于不发放,因为地方政府关系到个人的前途利益,并且整个地区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并不需要个人承担。
这些情况,银行不知道吗?当然都知道。甚至连拍下经营权的人都知道其中风险。实际上,正是因为能拿到银行的钱,他们才拍下特许经营权。